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协商和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信访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
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3)特别注意:协商和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信访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2、【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三个机构】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5、【时间:15日】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6、【补充知识】
(1)人事争议协商,是指事业单位和职工因客观人事权利和履行人事义务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就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协调人事关系共同进行商谈,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