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甲育有一子乙,一女丙。甲生前留下遗嘱。指明其死后其财产3万元归乙、2万元赠与侄子丁。甲死后,留有遗产9万元,同时负债5万元。乙丙丁依法各分得5万元,2万元和2万元。遗产分割结束后。债权人索要欠款,但乙丙丁均不愿负担债务。下列债务分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 乙偿还3万元,丁偿还2万元
  • B. 乙丙丁按实际分得遗产比例清偿
  • C. 丙偿还2万元,乙丁各偿还1.5万元
  • D. 乙丙丁分别偿还2.6万元、2万元和0.4万元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遗产的处理

考点简介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遗产的处理》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甲死后留有遗产9万元,负债5万元,故这5万元债务应当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甲生前立下了遗嘱,乙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3万元,丁作为受遗赠人继承2万元,剩余4万元发生法定继承,由乙丙平分。由于甲所负债务为5万元,乙和丙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先用其所得遗产进行清偿,即两人各清偿2万元,合计4万元。此时债务尚存1万元,由乙和丁作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继受的3万元和2万元即3:2的比例进行清偿。故乙丙丁分别偿还2.6万元、2万元和0.4万元。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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