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甲有一子一女,甲在妻子乙,女儿丙和好友丁的见证下,立有一份电脑打印的遗嘱,确立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女儿丙继承。根据《民法典》,关于该份打印遗嘱,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A. 打印遗嘱不是法定的遗嘱形式
  • B. 乙具有该份遗嘱的见证资格
  • C. 丙具有该份遗嘱的见证资格
  • D. 丁具有该份遗嘱的见证资格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遗嘱继承和遗赠

考点简介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遗嘱继承和遗赠》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B、C两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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