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曾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公证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社区工作人员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所立的口头遗嘱,有多位护士见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执行的遗嘱是()。

  • A. 自书遗嘱
  • B. 公证遗嘱
  • C. 录音遗嘱
  • D. 口头遗嘱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遗嘱继承和遗赠

考点简介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遗嘱继承和遗赠》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根据《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在多种遗嘱形式并存的情况下,应当执行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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