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判断题)遗嘱人先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遗嘱继承和遗赠

    考点简介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遗嘱继承和遗赠》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Y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故该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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