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作为通告发文字号的是(    )。

  • A. 市政告字〔2018〕04号
  • B.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
  • C. 国办发〔2019〕第34号
  • D. 人口厅发〔2017〕65号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版头之发文字号

考点简介发文字号,简称文号,习惯上也称为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的收发文责任部门负责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版头之发文字号》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A项错误,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排除; B项错误,年份未用六角括号括入,且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排除; C项错误,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排除; D项正确,格式正确,当选。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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