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具有(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A.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 B.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 C. 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D.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 E.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强制措施

考点简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ABC
解析【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故本题答案选ABC。

同类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