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

  • A. 12个月 6个月
  • B. 6个月 12个月
  • C. 12个月 12个月
  • D. 6个月 6个月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强制措施

考点简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故本题答案选A。

同类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