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宜采取取保候审,而应当予以逮捕(    )。

  • A. 怀孕的张某因一时贪念挪用巨额公款炒股,事后悔不当初
  • B. 李某残忍杀害自己妻子后,多次企图自杀
  • C. 一向奉公守法的丁某因过失致人死亡
  • D. 杨某一直从事贩卖毒品活动,被人举报后,扬言要报复举报人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强制措施

考点简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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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怀孕的张某属于可以取保候审的对象。 B项正确,李某残忍杀害自己妻子后,多次企图自杀,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应当逮捕的第五种情形。 C项错误,一向奉公守法的丁某因过失致人死亡,没有其他的予以逮捕的情况,不属于应当逮捕的情形。 D项正确,杨某一直从事贩卖毒品活动,被人举报后,扬言要报复举报人,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应当逮捕的第四种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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