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
A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与6周岁的甲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非一定无效。
B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乙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离开工厂无条件搜身,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属于无效条款。
C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因此,丙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因欺诈而无效。
D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丁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岗位,而题干说对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行为,劳动者必须服从,说法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D。
(注:本题出题不严谨,原题型为单选,实际AD说法均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