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责任能力。A项,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甲17周岁,应当对自己的承担刑事责任。故A错误,排除。
B项,甲将大巴车的一个车轮卸下,严重威胁了全车的生命安全,具有社会危害性。故B错误,排除。
C项,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亿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甲的行为对大巴车造成破坏,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C正确,当选。
D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甲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根据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甲最终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D错误,排除。
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