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周某,女,15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抢劫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周某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 A. 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B. 不通知其所在学校校长到场
  • C. 必须通知其所在学校校长到场
  • D. 必须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特别程序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考点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遵循的法定原则、次序和方式。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一种。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刑事被告人为14岁以上未满18岁的人的案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不同于成年人,因此应规定不同于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特别程序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本题中周某只是与其父是同犯。对其讯问的时候,依然应当通知其母亲到场。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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