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 A.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 B.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 C.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 D.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执行程序

考点简介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执行程序》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AB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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