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甲、乙、丙和丁分别出资4万、2万、2万、2万合伙开一家小餐馆,在经营的过程中,甲以餐馆的名义向菜农持续购买了大批的蔬菜,但一直没有给菜农付清菜款,后来,餐馆经营不善关门歇业,菜农讨要自己的菜款,分别找了甲、乙、丙和丁。他们都作了抗辩,下列谁的抗辩合法?()

  • A. 甲说,餐馆是合伙经营,我可以还你菜钱,但只能还你我应负担的份额
  • B. 乙说,又不是我出面买的你的菜,你不能问我要钱
  • C. 丙说,我们是有限责任,餐馆倒闭了,没钱了,不可能还你的钱了
  • D. 丁说,我应该还你全部的菜钱,可是我现在没钱,你宽限我十天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合伙企业法概述

考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合伙企业法概述》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甲、乙、丙、丁四人成立的合伙餐馆破产时,甲、乙、丙、丁都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付清所欠的合伙债务。丁的说法正确。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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