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判断题)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制度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  )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一国两制

    考点简介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纳四目”,成为“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首次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1年,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讲话,具体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1983年,邓小平阐述了和平统一台湾的六条战略构想。1984年,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使“一国两制”成为一项基本国策。[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一国两制》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一国两制》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解析

    答案N
    解析【答案】N。解析:根据“一国两制”方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有权制定法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香港、澳门特区除外交、国防以及其他属于中央政府管理范围的事务不能立法外,有权对特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一切事务立法。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特别行政区立法权来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形式所作的专门授权,因此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制度作为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部分,并不是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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