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    )。

  • A. 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 B. 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 C. 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 D. 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考点简介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 《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社会关系属于个人生活关系,婚外性生活也属于个人私人信息,公布住址和电话也是侵犯隐私,财产状况更是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因此,以上行为全都侵犯了隐私权。<br> 故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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