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 年7 月8 日,甲公司为支付50 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 年1 月8 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再_经济法基础_360考试网
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2016 年7 月8 日,甲公司为支付50 万元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 年1 月8 日。乙公司将该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再次将该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间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到拒绝,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下列关于乙公司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法律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票据的行为无效

B. “不得转让”记载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C. 乙公司对戊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D. 乙公司对丁公司不负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CD
解析:
选项ACD: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背书行为有效。选项B:“不得转让”属于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
考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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