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编)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9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酿酒设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160 000 元。 (2)支付葡萄酒_经济法基础_360考试网
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改编)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9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酿酒设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160 000 元。
(2)支付葡萄酒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 000 元,税额18 000 元。
(3)支付销售葡萄酒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000 元。
(4)销售W品牌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5 220 000 元,另收取优质费116 000 元。
(5)将100 箱自产Y 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同类葡萄酒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 037.04 元/ 箱。
(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106 000 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甲厂当月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 将自产Y 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

B. 销售W 品牌葡萄酒

C. 进口酿酒设备

D. 支付葡萄酒广告费

答案解析
答案:AB
解析:
纳税人生产的葡萄酒产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或者纳税人自产自用(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考点: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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