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六章规定,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

  • A. 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 B. 核稿、用印、缮印、发出
  • C. 草拟、复核、登记、分发
  • D. 审核、签发、用印、核发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发文办理

考点简介发文办理主要是指对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其后进行登记、印制、核发等一系列工作。[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发文办理》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发文办理》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发文办理》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答案】A。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1)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2)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3)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4)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因此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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