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判断题)陕西省公安厅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联合行文

    考点简介联合行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宣传机关联合发文,包括下行文和上行文。联合行文有两个条件:(一)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事,单方面或一个部门行文无效而必须联合行文;(二)联合行文者必须是同一级别的机关或部门,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行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省委和省政府联合行文等。又如:《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成立管理干部学院问题的请示》,是联合行文中的上行文。[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联合行文》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联合行文》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联合行文》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Y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17条规定,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陕西省公安厅与广州市人民政府是同一级别,因此,根据工作需要,是可以联合发文的。故本题判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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