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关于我国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下列阐述错误的是( )。

  • A. 合议制是由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的审判集体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
  • B.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不能公开
  • C. 陪审员不能参与人民法院对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
  • D.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不能上诉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第一审普通程序之判决和裁定

考点简介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第一审普通程序之判决和裁定》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因此说法正确。 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因此陪审员不参与到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中。 D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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