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

  • A. 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 B. 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 C. 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 D. 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考点简介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合并.减资的情况下,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公司“合并、减资”的情况,对公司分立没有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选项B错误,故选B。

同类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