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周某犯罪,其父为使周某免受刑事追究四处活动,委托政法法制办公室主任韩某帮忙。韩某声称需要花一万元打点,周某之父即从自己的存款中拿出两万元给韩某,说明一万元作为韩某的辛苦费,另外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来韩某多次向法官吴某打电话说情,吴某迫于情面,对周某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上述案例中涉及的犯罪有( )。

  • A. 行贿罪
  • B. 受贿罪
  • C. 贪污罪
  • D. 徇私枉法罪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渎职罪

考点简介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我国刑法第九章规定了渎职罪的各项具体罪名共计37项,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予以规制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家机关公务的合法、公证、有效执行以及国民对此的信赖,亦是对公民需要通过国家机关公务活动实现的个人法律权益的保护。[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渎职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渎职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解析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本案中,周某之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周某免受刑事追究),送给韩某财物的行为,且数额超过1万元,构成行贿罪。 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本案中,韩某主动向周某之父索取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而本案中韩某占有的是周某之父的私人存款,故韩某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正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法官吴某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且不追究责任属于包庇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故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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