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李某的丈夫是某国有银行行长,一天,李某的丈夫不在家,一女子找李某的丈夫为公司工程项目贷款提供便利并交给李某20万元,请李某将此事转告给其丈夫。李某将20万元收下,等丈夫回家,李某将此事告诉丈夫,并将那20万元交给了丈夫,其丈夫欣然收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
  • B.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包庇罪
  • C. 对李某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 D. 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贪污贿赂罪

考点简介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归为一类,主要是从反腐败的需要出发,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特点在于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贪污贿赂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贪污贿赂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不存在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情形。 B项错误,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李某收受财物不属于包庇他人犯罪的情形。 C项正确,D项错误,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题中李某与丈夫系共同犯罪,李某丈夫构成受贿罪,李某系受贿罪共犯。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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