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周某犯罪,其父为使周某免受刑事追究四处活动,委托政法法制办公室主任韩某帮忙。韩某声称需要花一万元打点,周某之父即从自己的存款中拿出两万元给韩某,说明一万元作为韩某的辛苦费,另外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来韩某多次向法官吴某打电话说情,吴某迫于情面,对周某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上述案例中涉及的犯罪有( )。

  • A. 行贿罪
  • B. 受贿罪
  • C. 贪污罪
  • D. 徇私枉法罪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贪污贿赂罪

考点简介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归为一类,主要是从反腐败的需要出发,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特点在于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贪污贿赂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贪污贿赂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解析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本案中,周某之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周某免受刑事追究),送给韩某财物的行为,且数额超过1万元,构成行贿罪。 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本案中,韩某主动向周某之父索取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而本案中韩某占有的是周某之父的私人存款,故韩某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正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法官吴某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且不追究责任属于包庇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故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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