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名称行政复议范围
考点简介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不能提出复议或诉讼。行政复议是针对外部行政行为,由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救济,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只能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民事纠纷调解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纠纷做出的民事调解不服的,可自行去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外部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复议或诉讼。[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行政复议范围》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行政复议范围》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虔、规程、守则、规则等。D项是人大立法,不属于行政行为,不符合题意。B项为地方政府规章,属于不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
本题首先要判断是否是行政行为。我国旧的行政复议制度未规定当事人对抽象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 ,既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也不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和自我纠错的功能。《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申请复议,一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