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袁小刚(9岁),在北京某学校上小学,2009年4月7日,袁小刚在课间休息时与同班同学魏森(9岁)打闹,不小心被推倒在楼梯上,导致右脚受伤。学校老师及时将其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经检查,袁小刚右脚闭合性骨折,花费治疗费1万元、营养费5000元,共计1?5万元。此前,学校每学期都有安全教育课并制定纪律,要求学生不要在教室内外打闹,而且学校教育设施也定期检查,楼梯并无安全隐患。本案中的赔偿责任应由(  )。

  • A. 学校承担
  • B. 袁小刚父母承担
  • C. 袁小刚的老师承担
  • D. 魏森父母承担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考点简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参考答案:D 答案解释: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袁小刚受伤是被魏森推倒所致,但魏森只有9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责任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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