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李大爷有甲乙丙三子,李大爷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在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乙明确表示要继承,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丙的行为视为(    )。

  • A. 放弃继承
  • B. 接受继承
  • C. 丧失继承权
  • D. 转让继承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继承的一般规定

考点简介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继承的一般规定》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丙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应当视为接受继承。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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