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多选题)假设在家猪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家猪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了一项转让家猪4的合同,作价2000元且将家猪4交付戊,则此时家猪4的所有权是(    )。

  • A. 甲,因为甲保留了5头家猪的所有权
  • B. 乙,因为乙与甲订立了家猪买卖合同
  • C. 戊,因为戊符合民法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
  • D. 甲、乙、戊共同所有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考点简介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的戊属于可以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情形,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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