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小张将租来的房子转租给自己的同事,且并未告知房东。小张的行为属于(  )。

  • A.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 B.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 C.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 D.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简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民事法律行为》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民事法律行为》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民事法律行为》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小张在未告知房东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若经房东追认或者之后小张获得处分权,转租方才有效,否则无效。故小张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答案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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