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陈某与开发商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建议将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以便使陈某少交契税,当时陈某没有表示反对,后陈某以装修费太高为由,请求法院变更装修费用。那么,应如何认定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 )

  • A. 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 B. 显失公平,可变更
  •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 D. 双方恶意串通,无效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简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民事法律行为》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民事法律行为》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民事法律行为》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陈某与开发商王某签订的合同通过把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来掩盖真实房款,以达到少缴纳契税的非法目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虚假意思表示,该行为无效。C项正确。 A项错误,装修费用条款是虚假意思表示,行为无效。 B项错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情形不涉及显失公平。 D项错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情形不涉及恶意串通。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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