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制度是保证封建制度的重要举措,历代统治者对此极为关注,选拔标准由家世、财产逐渐发展到才学,形式日益严密,选拔标准逐步趋向公平、客观。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革是:世卿世禄制一军功授爵制一察举制和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夏、商、周时代:
(1)“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2)世卿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2、秦朝:
实行军功授爵制,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两汉:察举制和征辟制。
(1)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
(2)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征是指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指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1)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曹丕采纳尚书令陈群的意见,后来各参与方基本遵从这种不成文规定。
(2)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5、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清末新政):科举制。
(1)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2)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3)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历时最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