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1)行为对象:他人。虚告自己犯罪不成立本罪,但司法机关调查时声称自己实施的可能成立包庇罪。虚告虚无人的不成立犯罪,但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的成立犯罪。诬告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成立本罪。诬告单位的也成立本罪。
(2)诬告陷害罪主观目的: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但不是使他人受刑罚处罚。
(3)诬告陷害罪责任形式:为故意,过失诬告陷害他人的不成立犯罪,如错告、检举失实。
2、侮辱罪: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2、【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3、【侮辱罪的两个混淆】
(1)侮辱罪与诽谤罪:
①侮辱罪可以是口头、文字图画的形式,也可以是暴力的方式;诽谤罪只能是口头或者文字图画的方式,不可能是暴力的方式。
②侮辱罪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具体真实的被害人的隐私来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但不可能使用捏造并散布事实的方法;诽谤罪必须捏造事实,并以公然散布这一事实为必要。
(2)侮辱罪与诬告陷害罪:
①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诽谤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格与名誉。
②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并且向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告发或者采用了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行为;诽谤罪则表现为捏造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并向他人散布,并没有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告发。
③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目的在于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诽谤罪目的在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而不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