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是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经过神经系统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对该刺激物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经过神经系统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对该刺激物整体属性的反映,知觉具有整体性、恒常性、理解性和选择性的特性。
1、区别:感觉——个别属性+个别器官;知觉——整体属性+多种器官。
2、联系:感觉是知觉的前提基础;知觉是感觉的深入发展。
3、应用:强度律+差异律+活动律+组合律+感知律。
一、感知觉的联系与区别。
1、感觉是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经过神经系统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对该刺激物个别属性的反映。
2、知觉是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经过神经系统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对该刺激物整体属性的反映,知觉具有整体性、恒常性、理解性和选择性的特性。
3、二者区别:
感觉和知觉是不同的心理过程,感觉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属性,比如说,客观事物是一个红苹果,你对这个苹果的感觉就是你看见了红色,你摸到了苹果的表皮,你感觉到了它的形状,你嗅到了它的香气,你还感受到了苹果的温度,湿度,你还掂量到了它的重量,这些都是红苹果这个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
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整体,即事物的各种不同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知觉就是你不仅看见了红色,你还摸到了它的表皮,感受到了它的形状,它的手感,它的重量,嗅到了它的香味等,总之就是这些感觉的综合告诉你,这就是一个红苹果。
感觉仅依赖个别感觉器官的活动,而知觉依赖多种感觉器官的联合活动。可见,知觉比感觉复杂。
4、二者联系:
感觉和知觉有相同的一面。它们都是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反映,如果事物不再直接作用于我们的感觉器官,那么我们对该事物的感觉和知觉也将停止。感觉和知觉都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初级形式,反映的是事物的外部特征和外部联系,而且感觉是一个基础,它相当于各种直接刺激的接收器,而知觉靠着感觉的各种综合,加上以往的直接经验或者间接经验进行判断。知觉的产生以头脑中的感觉信息为前提,并且同感觉同时进行。
二、感知觉在教学中的应用。
1、运用被感知的强度律
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刺激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被我们清晰地感知。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声音要洪亮,语速要适中,板书要清晰,要让全班同学听得懂、看得见。教师在制作、使用直观教具时,也要考虑到直观教具的大小、颜色、声音等是否能被全班学生清楚地感知。
2、运用对象与背景差别的感知觉规律
当知觉的对象与背景在颜色、形态、声音等方面有较大差别时,知觉的对象容易被感知。如讲课时,对于重要的知识,可以反复几次,可以提高音量;板书时,重要的部分可以用大一些的字,可以在那些字下面加点、画线,可以用彩色粉笔;不要在黑板前演示深色教具;使用挂图时,可以将其中不需要学生看的部分遮住;制作教具时,要注意把知觉对象从背景上突出出来等。
3、运用静止背景上的活动性对象易被感知的规律
我们知道,在静止的背景上,活动的对象容易被感知,也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因此,教学中使用活动性教具,演示实验,放幻灯片、教学电影或录像等,可以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4、运用知觉的组合规律
在时间上彼此接近、在空间上彼此接近或相似的刺激物容易被知觉为一个整体。因此,教师在绘制挂图时,不要在需要学生感知的对象周围画上与之类似的线条或图形,在不同的对象之间留空或用色彩区分;板书时,章与章、节与节等不同内容之间要留空;讲课时,语言流畅,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的语速,对不同的内容加以分析、综合,使学生了解其中的逻辑关系。
5、让学生交替使用多种感官感知对象
如果学生能使用多种感官去感知同一个知觉对象,那么,从不同感官获得的信息将传递到大脑,从而获得对事物的全面的认识。我国古代的许多学者曾提出学习要做到“五到”,即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和心到,其目的就是通过多种感知渠道来巩固知识。有研究表明,在接受知识方面,看到的比听到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只靠听觉,一般能记住15%;只靠视觉,一般能记住25%;既看又听,能记住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