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3 月2 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5 月4 日甲公司与高某签订了1 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 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高某于10 月1 日(国庆节)、10 月14日(周六)加班,且未安排补休_经济法基础_360考试网
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2017 年3 月2 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5 月4 日甲公司与高某签订了1 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 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高某于10 月1 日(国庆节)、10 月14日(周六)加班,且未安排补休。
2018 年初甲公司得知高某已经怀孕。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甲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此时高某仍处于孕期。
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高某日工资为220 元。甲公司已为高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从其工资中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甲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终止该劳动合同后,高某要求继续履行,甲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B. 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甲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C. 因高某在孕期,甲公司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应续延

D. 甲公司终止该劳动合同后,高某不要求继续履行,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赔偿金

答案解析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 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考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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