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作为买受人,即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车,也可以解除合同。
B项、D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题中,4S店交付的车尚未开走,时间尚在7日之内,甲既可以主张4S店退车,也可以要求4S点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
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本题中,甲为消费者,应由作为经营者的4S店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