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某国有企业出纳王某挪用公款10万元用于购房首付。两个月后并没有人发现王某的违法行为。于是王某通过销毁账目的方式,使挪用的公款难以在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王某的行为( )。

  • A. 构成侵占罪
  • B. 构成贪污罪
  • C. 构成职务侵占罪
  • D. 构成挪用公款罪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

考点简介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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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B项正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王某是国有企业出纳,经营国有财产,挪用公款后通过销毁账目的方式,使挪用的公款难以在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说明行为人主观目的发生了变化,想永久控制财物,客观上财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符合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C项错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D项错误,《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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