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判断题)要约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任何改动都为新要约。(    )

    试题考点

    考点名称合同的订立

    考点简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查看详情]

    考点通关《合同的订立》通关特训题库 第1关  《合同的订立》通关特训题库 第2关
    《合同的订立》通关特训题库 第3关

    答案解析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只有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时视为新要约,并不是做出任何改动都为新要约。 故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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