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别分析事件一、二、三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计算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补偿。_公路工程_360考试网
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二级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编制了如下网络计划(时间单位:d),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图1]
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作D(1号台基础)施工过程中,罕见特大暴雨天气使一台施工机械受损,机械维修花费2万元,同时导致工作D实际时间比计划时间拖延8天;
事件二:施工单位租赁的施工机械未及时进场,使工作F(1号台身)实际时间比计划时间拖延8天,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2000元/天;
事件三:业主变更设计,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使工作E(0号台身)实际时间比计划时间拖延15天,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1600元/天。

分别分析事件一、二、三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计算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补偿。
答案解析
答案:事件一中,工作D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其对总工期的影响是延误8-10=-2天。 事件二中,工作F为关键工作,其对总工期的影响是延误8天(1分)。 事件三中,工作E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其对总工期的影响是延误15-10=5 故工作D、E、F延误对总工期的影响是使总工期延长max{5,8}=8天。 施工单位可以就事件一、三导致的工期延误提出工期补偿要求,不能就事件二导致的工期延误提出工期补偿要求。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补偿为max{-2,5}=5天。
解析:
这是考察双代号网络计划总时差的知识点。一项工作的延误是否影响到总工期,关键是看该工作的延误时间是否超过其总时差。当该工作的延误时间小于或等于其总时差时,不会影响到总工期;当该工作的延误时间大于其总时差时,会影响到总工期,总工期的延长值为该工作的延误时间与总时差之差。
事件一中,工作D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D延误8天小于10,因此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二中,工作F为关键工作,总时差为0,F延误8天,因此其对总工期的影响是延误8天。
事件三中,工作E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E延误15天大于10,因此其对总工期的影响是延误15-10=5天(1分)。
另外由于工作E和工作F不能同时位于一条线路,因此两项工作对总工期的影响只能取两者中的最大值,即为8天。
对于索赔,成立的前提是非承办商自身原因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工作E的延误是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并非建设方的原因引起的,因此不能索赔工期;工作F的延误是由于建设方变更设计,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引起的,属于建设方的原因,因此向建设方提出索赔合理。
此题考察误期分析及索赔成立条件,属于核心考点,建议考生重点掌握。这种题目的关键是能够计算相关工作的总时差,然后根据工作延误的时间与总时差比较来判断误期。至于索赔成立与否则比较好判断,关键是看产生索赔的原因。
考点: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公路工程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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