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下列说法[b]错误[/b]的是:_行政职业能力测验_360考试网
试题要求
(单选题)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对于鉴定所形成的结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鉴定

B. 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上的签名或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C. 民事诉讼中,基于意思自治原则,鉴定只能由当事人申请

D. 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以及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可知,对于鉴定所形成的结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由此可见,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均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由此可知,鉴定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由此可见,鉴定的启动方式有二:一是当事人申请鉴定,二是法院委托鉴定。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鉴定人是否出庭,取决于人民法院是否认为有必要。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民事诉讼法
相似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