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_中级经济法_360考试网
试题要求
(判断题)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
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而期限必然会到来。李某未来不一定能够结婚,故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
考点:法律行为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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