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收文办理是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签收、登记、启封、初审、拟办、批办、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过程。
1、收文办理: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签收、登记、启封、初审、拟办、批办、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过程。
2、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3、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4、启封:启封应由专人负责。标明亲收的亲启件,由领导人亲启。
5、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6、拟办:指办公室负责人或髙水平文秘人员,根据如何办理预先提出建议和初步意见,供领导批办时做参考。
7、批办:指机关负责人对文件提出处置意见,即所做的批示。
8、承办:指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9、传阅:文秘部门对应该传阅的部门要组织传阅。
10、催办:指文秘部门根据承办时限和有关要求,督促、检査、提酲承办人员及时办理。
11、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收文办理: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签收、登记、启封、初审、拟办、批办、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过程。
1、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启封:启封应由专人负责。标明亲收的亲启件,由领导人亲启。
4、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1)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2)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5、拟办:指办公室负责人或髙水平文秘人员,根据如何办理预先提出建议和初步意见,供领导批办时做参考。
一般文件不需要拟办,需要拟办的文件有:
(1) 上级机关主送本机关需要贯彻落实的文件,如批复、决定等;
(2) 下级机关主送本机关的请示性或建议性文件,如请示、意见等;
(3) 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商洽性、询间性文件,如函等
6、批办:指机关负责人对文件提出处置意见,即所做的批示。批办时应注明具体意见、承办部门、阅知范围等内容,不可只写“阅”、“拟同意”,应更具体。
不是所有的文件都要送负责人批办,需要批办的文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上级发来的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性文件、对本机关的重要批示、指示性文件。
(2)下级报来的请示和意见
(3)同级机关发来的需要协办的有关重要工作的文件。
7、承办:指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1)承办是公文处理程序的核心环节,是公文发挥现实效用的基本保证。
(2)承办既是收文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
(3)承办主要有三种方式:
①传达承办,来文需要向下级传达,则通过电话、会议、转发的方式进行传达;
②专案承办,来文需要贯彻执行,则制定专人或者小组进行研究,制定措施和方案;
③答复承办,来文需要答复,则对来文单位进行电话答复、当面答复、复文答复等。
8、传阅:文秘部门对应该传阅的部门要组织传阅。
(1)组织文件传阅时应保证应该传阅的人员没有遗漏,并建立相关传阅登记制度。
(2)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9、催办:指文秘部门根据承办时限和有关要求,督促、检査、提酲承办人员及时办理。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傕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傕办,重要公文重点傕办,一般公文定期傕办。
10、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理解:传阅、催办和答复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步骤了。它是根据公文的要求,需要周知的公文就需要传阅,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传阅;催办也是一样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催办。因为公文都是有时效性的,遇到紧急的公文,就需要进行催办。答复是属于最后的一个,需要答复的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