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在人大《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根据法定程序,有关机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在行政《办法》中给的定义是:“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这两个议案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围绕人大这个中心进行行文的文种。所不同的是,人大议案的行文主体是多元化的,适用范围广泛;行政议案的行文主体只政府一家,适用范围单一。
1、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
2、议案的主送机关是唯一的,即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
3、议案一般由公文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4、议案和请示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行文主体不同+处理程序不同+行文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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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议案属于平行文,它有法定主体,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行文。
2、议案的主送机关:议案的主送机关是唯一的,即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
3、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代表应当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提出议案具体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议案,超过具体截止时间提出的代表议案,可以留待下一次人大会议处理,不宜由当次的大会主席团直接改作代表建议处理;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格式合法,写清案由、案据和议案。
4、议案的组成:
(1)议案一般由公文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2)议案的标题也称为案由,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发文机关与事由之间以“关于提请审议”连接。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建立“教师节”的议案》。
5、议案和请示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议案适用的范围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2)行文主体不同:议案的行文主体有着严格的限制,必须具有法定的议案提出权才能写作议案。请示是任何发文机关都可以使用的。
(3)处理程序不同:人大及其常委会收到议案后,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并报告处理结果。议案一经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就具有了强制性,国家机关其他组织必须执行;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其处理程序是予以研究后行文批复(或责成其工作部门函复)。
(4)行文方式不同:议案是直接行文,请示则是逐级行文、越级行文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