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3、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1、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不得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4、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5、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