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就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我们即看到事物的统一面,也要看到对立面,这样才能看到事物的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事物是从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往复,由低到高,由简到繁,永不停息,这也就是量变质变互相转化的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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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就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我们即看到事物的统一面,也要看到对立面,这样才能看到事物的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1、矛盾具有两个基本属性,即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相互依存,即两方存在互为前提,谁也离不开谁,例如蝉噪林欲静,鸟鸣山更幽。第二方面是矛盾相互转化,例如否极泰来。
矛盾的斗争性指的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2、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例如甘瓜抱苦蒂,美枣生荆棘。
矛盾的普遍性要求一分为二,全面的看问题。
(2)矛盾的特殊性
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④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另一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体系)
①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
②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的作用的矛盾。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内部)
①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
②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3)方法论意义
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①两点论: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在研究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
②重点论: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地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研究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地把握它的主要方面。
4、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二、质量互变规律。
1、质和量的对立统一。
事物的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直接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质是区分事物、划分事物界限的前提和基础,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事物的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等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事物量的规定性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事物不可分离。
在对事物的认识中,认识质是基础、是前提,认识量是深化、是精确化。在科学研究中,确定事物及其结构、性质状态的性质,叫做定性研究;对事物进行数量分析、计算和测定是定量研究。定性是定量的基础,确定事物“是什么”,才能把它从千差万别的事物中区别开来;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马克思曾经指出,一门科学只有能够成功地应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成熟的地步。这是对认识和把握事物量的重要性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概括。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就是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基本原则。
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事物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适度”的原则,不能主观随意地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也就是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把握“界限”。“过度”和“不及”都是没有掌握好度的表现。成语“过犹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2、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凝固不变的。事物总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交替,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因此,就有必要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即质变和量变。
(1)量变与质变的内涵。
量变就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2)量变与质变是对立统一的。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新的事物又开始了新的量变,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又会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四,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3、事物的变化状态。
事物是从量变-----质变 -----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往复,由低到高,由简到繁,永不停息,这也就是量变质变互相转化的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比如在某试题中,说《杜拉拉升职记》中,杜拉拉由“新手”变成“老手”的过程体现的是什么哲学原理。从“新手”到“老手”的过程总的来说是质的飞跃,而期间是不断的量的积累过程,所以是总体质变中量的积累。
4、方法论指导意义。
(1)坚持适度原则,把握事物的度,也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适可而止,量力而行,防微杜渐,如果在能力范围之外,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和麻烦。
(2)要重视量的积累,如果想质变,就必须要注重量的积累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这就告诉我们若想要,就要踏实做好每一件事。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
1、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自我否定和质变的方面。关系:两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马克思指出:“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有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2、辩证的否定观。
辩证的否定的含义: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的统一;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是继承和发扬旧事物内部积极的、合理的因素,是抛弃和否定旧事物内部消极的、丧失必然性的因素,是发扬与抛弃的统一,是既克服又保留。否定一切、全盘抛弃,是形而上学的立场和方式。
3、否定之否定。
事物运动的总体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的进程。这个进程,经过两次否定和三个阶段,是一个周期性的进程。只有全部走完这个周期性过程,才能达到矛盾的完全解决,并使新事物日益完善。这个否定之否定的进程,是一个“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过程。第三个阶段的“否定之否定”,和第一个阶段的“肯定”有着现象上的相似。但是,这个相似,并不是第一阶段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更高阶段发展的新形态。这个新发展又为进一步的发展开辟了新方向、新道路。
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总趋势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在曲折中前进。
4、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从发展方向上看,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
(2)从发展道路上看,事物的发展总是迂回曲折的,曲折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显著特征。
(3)事物发展的周期性体现了前进性的曲折性的统一。
(4)坚持事物变化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统一要反对循环论和直线论的两种形而上学观点。
5、事物发展趋势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正确对待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遇到的问题。
(2)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提高应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