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1、法律关系:法律调整的关系+必须是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3、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事件)。
一、概念。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特征。
1.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关系,它不同于事实上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如果法律对某些领域的社会关系不进行调整,那么人们之间也就不能形成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而人们之间也就谈不上具有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必须是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并不等同于和法律问题有关的任何关系,如果没有这种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是没有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由于法律关系是由法所谓整或创设的社会关系,因而与一般社会关系不同,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三、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1.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及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国家四种。
2.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物、人身利益、精神财富、行为四种。
四、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1.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比如合同、遗嘱等。
2.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指以法律规范为要素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罢工等,自然事件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死亡等。